校内各单位、学院:
根据九里堤街道办事处通知,凡我校符合以下条件的老师,可自愿申请成为计生特扶家庭:
四川省户籍人口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须年满49周岁。
2、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3、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申请流程详见附件《交大学校特扶政策》。请各单位、学院告知符合条件的老师,咨询电话:87600489(校计生办)、87631971(九里堤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