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全面提升学生国际交流能力和创新能力,促进学院研究生培养国际化,拓宽研究生国际化视野,在学校2019 年度双一流建设经费资助下,我院拟开展2019年度研究生(博士/硕士)国际化培养项目的选拔工作。
根据《皇冠“双一流”建设学生出国(境)经费暂行管理办法》,现将皇冠2019年度研究生(博士/硕士)国际化培养项目的选拔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符合资助条件的研究生积极申报。
一、 资助原则
1、资助对象为皇冠统招全日制研究生,资助留学期限内学生应具有西南交大学籍。
2、资助研究生(博士/硕士)赴海外高校、研究机构进行科研合作及交流,研究生(博士/硕士)及其指导教师根据研究生培养需要,自行联系境外交流单位,获得境外单位邀请信。
3、重点资助交流期限在3-6个月的研究生,对交流期限在 6 个月以上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学生应首先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经费资助,未获得留基委资助的方可申请本项目经费资助。
4、经费资助标准为:
学生类别 |
交流期限 |
资助额度(上限) |
交流地区 |
研究生 |
3 个月(含)以上 |
2 万元/人 |
一类地区 |
研究生 |
3 个月(含)以上 |
1 万元/人 |
二类地区 |
研究生 |
3 个月(不含)以下 |
0.3 万元/人 |
所有地区 |
注:一类地区:指除港澳台地区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
二类地区:指港澳台地区
二、提交申请材料
1.赴海外交流院校邀请信;纸质版
2.赴海外交流学习研究计划书;纸质版(一页)
3.截止目前取得的学习研究成果清单,如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参与项目等;纸质版
4.填写附件:《学生出国(境)交流“双一流”经费资助申请名单》,电子版
5. 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19年5月20日前,以上纸质版材料提交至九里校区机械馆2321办公室;电子版发至lisyxp@swjtu.cn
三、选拔及资助经费报销程序
1、学院根据“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资助学生进行选拔,并不少于 3 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的资助名单报国际处,国际处根据资助名单进行经费报销。
2、学生须派出前应填写《使用校内经费出国(境)交流审批表 》 , 办 理 流 程 详 见 国 际 处 网 站 :http://fad.swjtu.edu.cn//gjc_showNews.action?id=71AD704EAEABA31D,未按照此要求办理审批表的,事后无法补办,无法报销相关费用。
3、双一流经费在学生完成交流期限返校后凭票报销,派出学生需妥善保管登机牌原件、各类票据及支付凭证,出入境时须加盖海关出入境记录章。
咨询电话:87600624 李老师
皇冠hg8868老版本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