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利用国(境)外优质教育资源,着力提升学生培养质量,根据《皇冠学生出国(境)交流工作行动计划(2020-2022年)》,学校每年安排“双一流”建设经费资助一批品学兼优的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20年派出的我校全日制在读(交流期限内仍具有我校学籍)且满足资助要求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国家公派、应届毕业生赴国(境)外攻读学位,或已获得外方全额资助的学生不在此资助范围内;曾获得我校“双一流”经费资助的学生不可重复申请。
二、资助类别及标准
(一)交流期限在3个月及以上
学生类别 |
国家和地区 |
资助标准 |
申请条件 |
研究生 |
港澳台地区 |
1万元/人 |
1. 已获得外方邀请函,邀请方为国外一流院校、科研机构、学科专业或相关领域的一流导师; 2. 重点资助理工科专业学生; 3. 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4. 外语水平须符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
研究生 |
其他国家/地区 |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资助标准(财科教[2019]6号)80%,资助期限3个月 |
本科生 |
亚洲、港澳台地区 |
3000元/人 |
1. 已获得外方邀请函,邀请方为国外一流院校、科研机构、学科专业或相关领域的一流导师; 2. GPA3.5以上,综合表现优异; 3. 外语水平须符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
本科生 |
其他国家/地区 |
5000元/人 |
研究生、本科生 |
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 |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资助标准(财科教[2019]6号),资助期限3个月,另加学校资助2万元/人 |
1. 已获得外方院校邀请函; 2. 主要资助理工科学生; 3. 本科生学习成绩优秀、综合表现突出,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4. 外语水平需满足外方院校要求。 |
(二)交流期限在3个月以下
资助标准 |
国别和地区 |
申请条件 |
3000元/人 |
国际能力提升专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
1. 学生社团骨干成员、学生干部,综合表现优秀,获得项目录取函; 2. 具有良好的英语表达能力、组织策划和调查研究能力。 |
上限2万/人 |
家庭经济困难生专项(亚洲、东欧、港澳台地区) |
1. 学生家庭经济条件被认定为困难; 2. 综合表现优异,GPA3.5以上; 3. 托福80分或雅思6.0以上或相当外语水平。 |
三、申请流程
1.派出前须提前一个月将外方邀请函、《皇冠双一流建设学生出国(境)交流经费申请表》(附件一)、教务处/研究生院出具的正式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个人简历提交所在学院进行申请;
2.获得学院推荐资格的申请人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国际处邮箱:swjtuoes@foxmail.com,等候审核;
3.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将在国际处的网站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获得资助资格;
4.学生交流期满返校后一周内将《皇冠双一流建设学生出国(境)交流专项资助项目总结表》(附件二)、出入境记录发送至swjtuoes@foxmail.com邮箱,出国(境)学习交流成果验收合格后,学校将资助经费发放至学生校内银行卡。
四、有关要求及说明
1.交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学生,应首先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如未能获得国家公派资格,按照学校现行规定和标准进行资助;
2.申报2020年度出国(境)交流项目,且获得外方邀请函,但受疫情影响无法在2020年派出的学生,资助有效期将保留至2021年12月31日;
3.鼓励各学院/导师对交流期限在90天(含)以上的学生进行配套经费资助,资助总额不应超过学生参加当次交流项目所需经费总额;
4.获得“双一流”建设经费资助赴国(境)外学习交流的学生,应认真执行研修计划,遵守交流所在国/地区的法律法规以及交流院校或科研机构的规章制度,对于有违法违纪或未完成研修计划的学生,学校有权取消其资助资格。
五、咨询方式
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国际处学生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公室
联系人: 廖老师
联系电话:66367892
咨询邮箱:swjtuoes@foxmail.com
QQ交流群:667802232,请以“学院—实名”的格式申请加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研究生院、教务处
2020年5月28日
原文网址:国际处http://fad.swjtu.edu.cn/gjc_showNews.action?id=C1AFC72C07CFFBBB
研究生院:https://gsnews.swjtu.edu.cn/info/1067/465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