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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评价】皇冠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德育评价工作的通知

作者:皇冠学工组     审核:熊心怡    日期:2023年06月26日 09:44   点击数:  

各年级辅导员及全体本科生:

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和激励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皇冠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试行)》(西交校学生〔2022〕1号)附件1)相关规定,学院将启动2022-2023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一、评价对象、评价周期及评价阶段

(一)评价对象:全体2022级、2021级、2020级本科生

(二)评价周期:2022年9月2日——2023年7月1日(2022-2023学年)

(三)评价阶段:德育评价阶段

二、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流程

(一)学院开启批次阶段(625日)

(二)德育评价阶段626-72日)

辅导员和学生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参与测评:

1.手机端参与测评:通过交大企业微信号,进入“智慧学工”,点击“综测管理”模块,进入“德育评价管理”,对照德育评价观测点,完成辅导员评价和同学互评(“同学互评”约需2分钟)。

2.电脑端参与测评:辅导员和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个人后台“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进入“德育评价管理”,对照德育评价观测点,完成辅导员评价和同学互评(“同学互评”约需2分钟)。

德育评价等次一经确认,不可更改,所有测评数据严格加密请辅导员老师和全体同学们务必按照实际情况,真实客观地开展德育评价工作。

学生德育评价成绩不低于80分且完成班级同学互评的,方可参加评价学年评奖评优。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线上进行,最终成绩和排名以线上结果为准。

2.本科生转专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原学院进行。

3.学生应按照学校、学院要求,按时完成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各项工作,对于无正当原因不按要求完成评价工作的,不得参加评价学年评奖评优。

4.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是本科生学年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5.扬华素质网系统操作参考《扬华素质网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操作流程》,见附件2。


 

【综合素质评价】皇冠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德育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3年06月26日 09:44 1007次浏览

各年级辅导员及全体本科生:

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和激励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皇冠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试行)》(西交校学生〔2022〕1号)附件1)相关规定,学院将启动2022-2023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一、评价对象、评价周期及评价阶段

(一)评价对象:全体2022级、2021级、2020级本科生

(二)评价周期:2022年9月2日——2023年7月1日(2022-2023学年)

(三)评价阶段:德育评价阶段

二、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流程

(一)学院开启批次阶段(625日)

(二)德育评价阶段626-72日)

辅导员和学生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参与测评:

1.手机端参与测评:通过交大企业微信号,进入“智慧学工”,点击“综测管理”模块,进入“德育评价管理”,对照德育评价观测点,完成辅导员评价和同学互评(“同学互评”约需2分钟)。

2.电脑端参与测评:辅导员和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个人后台“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进入“德育评价管理”,对照德育评价观测点,完成辅导员评价和同学互评(“同学互评”约需2分钟)。

德育评价等次一经确认,不可更改,所有测评数据严格加密请辅导员老师和全体同学们务必按照实际情况,真实客观地开展德育评价工作。

学生德育评价成绩不低于80分且完成班级同学互评的,方可参加评价学年评奖评优。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线上进行,最终成绩和排名以线上结果为准。

2.本科生转专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原学院进行。

3.学生应按照学校、学院要求,按时完成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各项工作,对于无正当原因不按要求完成评价工作的,不得参加评价学年评奖评优。

4.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是本科生学年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5.扬华素质网系统操作参考《扬华素质网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操作流程》,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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