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保密办(国家保密局)近日面向全社会发布2023年全国保密宣传教育月保密公益宣传海报,提醒社会公众稍有不慎失泄密事件就会发生在我们身边,倡导大家紧绷保密之弦,共筑保密防线,守护家国安全。
保密公益宣传海报
国家秘密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保守党和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进一步提高公民的保密意识,培养良好的保密习惯和保密行为,让我们一起学习保密法、宣传保密法、遵守保密法。
什么是国家秘密?
所谓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国家秘密的基本范围包括哪些?
《保密法》第九条规定,下列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1. 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2. 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3. 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4.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5. 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6. 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7. 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前款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为什么说保密工作人人有责?
《保密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这就明确了保密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这个范围前面冠以一切,表明没有任何例外,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都是义务主体。那种认为保密仅仅是保密部门和保密干部的工作的认识是错误的。
保密行为十不准有哪些?
01不准将工作中所知悉秘密泄露给无关人员
02不准将涉密计算机或存储介质接入互联网
03不准用非涉密计算机传真机处置涉密信息
04不准在移动电话普通电话中谈及涉密事项
05不准私自复制留存遗弃或向他人出借密件
06不准携带密件回家或在家中处理涉密信息
07不准携带密件探亲访友或至工作无关场所
08不准私自将密件带出境外或参加涉外活动
09不准在著述或个人邮件等公开信息中涉密
10不准擅自接受媒体采访或者发布涉密信息
公民日常生活中如何防范失泄密?
1. 不私自打听、索取、传播国家秘密或敏感信息;
2. 不非法获取、持有、买卖秘密文件、资料;
3. 不私自抄录、复印、翻拍秘密文件、资料;
4. 不在互联网发布涉及国家秘密的言论、图片及视频音频信息;
5. 不用微信、微博、QQ等社交工具发布或转发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6. 不用手机谈论国家秘密事项或发送涉密信息;
7. 不扫描来路不明的二维码,不连接免费或没有加密防范的wi-fi网络;
8. 不私自引带境外人员进入涉密场所;
9. 不在军事禁区或军事管理区进行非法测绘或拍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