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党支部:
为做好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顺利完成党员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的转接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19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毕业生党员教育和发展工作
(一)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各党支部应认真策划组织毕业生党员教育活动,通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启航教育大会、大学的“最后一堂党课”、感恩母校教育等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毕业生党员意识、加强党性修养,引导和鼓励他们在今后的岗位上继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创造优秀成绩。
(二)认真做好毕业生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育考察记录。对于预备期未满的毕业生预备党员或未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各党支部应对其预备期或考察期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学习工作等情况做出结论,填入《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并整理归档。
二、切实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各支部要严格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要告知每位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方法、步骤和规定。毕业生党员党费一律收至今年6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落款日期统一为2019年7月1日。
(一)政策要求
对已落实就业单位或考取外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报到单位党组织。报到单位不能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对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符合转出条件的应及时转出。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对公派出国(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保留在院党委,符合转出条件的应及时转出。党员出国(境)前,二级组织应开展行前教育,指导填写《皇冠党员出国(境)保留恢复党籍审批表》(附件2),并做好审批备案工作;在保留组织关系期间,各二级党组织应每半年至少与党员联系1次;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返回后按照规定恢复组织生活。
留校继续学习或工作的毕业生党员,若毕业前后组织关系属同一二级党组织,由该单位为其办理支部变更手续;若毕业前后组织关系分属不同二级党组织,由原单位为其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转移。
(二)转移方式
按上级要求,2019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方式分为两种情况:
1.党组织关系转往四川省内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全部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转移,不再提供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党组织关系转往四川省外单位(或系统外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需通过系统和介绍信两种方式同步进行转移。
毕业生党员应与接收单位党组织联系,确认所去单位具有转接组织关系权限以及转往支部的具体名称;转往四川省外单位的,还应确认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的书写要求。“抬头”应当是具有接收党员组织关系资格的党组织,通常为县级及以上单位的党委或党工委。
(三)坚决杜绝党员本人不在有效期内转接组织关系,出现“口袋党员”。若毕业6个月内需变更介绍信内容,或转入地党组织提出介绍信不符合要求,学校可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改派。
对于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党员(公派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本科生户档留校),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且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转出组织关系的党员,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到接收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的,由所在二级党组织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切实落实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的具体管理措施。院党委在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时,须在介绍信上标注清楚接收回执的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党员组织关系在转入新的单位时应及时将介绍信回执联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返回至院党委,院党委要做好登记工作。
(五)认真做好档案归档和交接工作。院党委要指定专人及时做好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工作,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转移过程须有登记和交接手续,确保档案材料准确、完整、规范。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党支部于6月7日下午5:00前将核查准确的《XXX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附件1)发至邮箱:luyifan@swjtu.edu.cn。上报经组织部审查合格后发放打印好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教育工委组干处落款)。
(二)对于转往四川省外单位(或系统外单位)的毕业生党员,院党委需要提供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教育工委组干处落款)、党员登记表(系统内打印)和含唯一查询码二维码的电子介绍信(系统内打印),由省外单位(或系统外单位)转入学校的党员同时也需要提供以上材料。